合都文化:泽缘颖水千百世,派演江州亿万年 ——唐代江州的陈氏家族(一)

2023-08-08


合都文化:泽缘颖水千百世,派演江州亿万年

——唐代江州的陈氏家族(一)

         陈国灿

由唐至宋,存在着许多大家族累世聚族而居的现象,据《宋史·孝义传》载:江州德安陈昉“家十三世同居,长幼七百口。”“许祚,江州德化人。八世同居,长幼七百八十一口。”“胡仲尧,洪州奉新人。累世聚居,至数百口。”“又有信州李琳十五世同居,贝州田祚、京兆惠从顺十世同居,庐州赵广、顺安军郑彦圭、信州俞隽八世同居。”对于这类累世同居的大家族,唐宋朝廷“皆赐诏旌表门闾”。目的在于表彰家族的内部治理,有利于地方秩序的稳定。本文谨就由唐至宋江州德安陈氏家族的发展作点探讨。

一、江州德安陈氏家族的先世源流

江州德安陈氏自唐玄宗开元十九年(731)陈旺徙居德安建庄,直到第十五代陈延赏、陈继珪辈,当北宋仁宗嘉祐七年(1062)分庄,中经三百三十余年,一直是累世同居不分家,号称“萃居三千口人间第一,合爨四百年天下无双”的旌表义门,成为唐宋历史上的一种罕见现象,也为世人大加赞赏和称道。

陈氏家族的先世,源自于舜裔妫满,公元前11世纪,被周朝封侯于陈国,因以为氏。传至东汉陈寔(104-187),因族居颍川(今河南许昌)十余世,此后陈氏便以颍川为郡望。西晋末,陈寔六世孙陈眕为晋光祿大夫、左卫将军,随五胡内迁,晋军败退,陈眕带领家族东渡,隐居于曲阿新丰湖。眕弟匡之子陈达,被初建的东晋政权命为长城县令(今浙江长兴县),因悦其山水,遂家居于长城下若里。陈达下传九世至文瓒,文瓒三子:谈先、霸先、休先。霸先于梁太平二年(557)以国相受梁禅即皇帝位,是为陈王朝开国君主。后聚居于江西江州德安的唐代陈氏家族,是由陈朝皇室后裔的几支汇聚而成。

一支是陈宜都王叔明,这一支在唐代的著名人物有陈兼、陈京,宋有陈競。《新唐书·陈京传》云:“陈京,字庆复,陈宜都王叔明五世孙。(按:《宋史·陈兢传》正之为六世孙,《唐表》从柳文而漏缺高祖一代)父兼,为右补阙、翰林学士。”柳宗元作《陈京行状》云:“五代祖某陈宜都王,曾祖某皇会稽郡司马,祖某皇晋陵郡司功参军,父某皇右补阙、翰林学士,赠秘书少监,某州某县某乡某里陈京年若干状。”又云:“公姓陈氏,自颍川来隶京兆万年冑贵里,讳京,既冠,字曰庆复,举进士,为太子正字,咸阳尉,太常博士,左补阙,尚书膳部、考功员外郎,司封郎中,给事中,秘书少监。”《新唐书·陈京传》载:“京无子,以从子褒嗣。褒孙伯宣,辞著作佐郎不拜。”对于陈京的后嗣,《宋史·陈競传》载:“陈競,江州德安人,陈宜都王叔明之后,叔明五世孙兼,唐右补阙。兼生京,秘书少监、集贤院学士,无子,以从子褒嗣。褒至盐官令。褒生瓘(灌),高安丞。瓘(灌)孙伯宣,避难泉州,与马总善,注司马迁《史记》行于世。后游庐山,因居德安。”此传仅交待陈兼这一支上下传承关系,而陈旺一支则见于宋初胡旦咸平五年写的《义门碑》。该碑在述伯宣游庐山遂隐居之后说:“孙旺,徙居于德安之太平乡长乐里。旺生机,机生感,感生蓝,蓝生青,青生六子,曰伉、侍、仲、俛、伟、伸,六而十七,十七而三十四。自是家益昌族益盛矣。”因《义门碑》屡竖屡毁,故南宋绍熙年间周必大已疑碑误。碑误既对陈氏家族的世系有所错置,而旺也并非伯宣之孙,且陈旺所在的时间,实际比伯宣要早一百多年。

陈旺实属陈朝后裔另一支,即岳阳王陈叔慎之后裔。《陈书》载“岳阳王叔慎,字子敬,高宗第十六子也,……祯明元年,出为使持节、都督湘衡桂武四州诸军事、智武将军、湘州刺史”。祯明三年(588),隋军攻湘州,叔慎败走,后被隋军俘获处斩。其后裔世系由于避难于山野,多隐而不显。然江西峡江县马埠镇《陈氏七修族谱》却记叙了叔慎一支的世系为“叔慎→志高→才→蕴玉→然→衮→可二……结合《江州义门陈氏宗谱》载蕴玉兄弟共有三人,依长幼序列为蕴圭、蕴玉、蕴璋。蕴珪。湖北石首《陈氏宗谱》与高安陈氏旧谱均载:“志高生子才,才生蕴珪,蕴珪生子旺。”由此便梳理出陈旺的上源世系。

湖北《大冶陈氏旧谱》载“陈旺,字天相,唐玄宗开元十九年(731),占籍德安县太平乡长乐里”。永定《陈氏七修族谱》载“汝南陈氏唐开元陈旺,浪迹匡庐,遂定居义门”。陈旺的十世孙陈旭在《进呈家谱表》中说:“若夫会聚渊源,自颍川而江州。”汝南郡周代属于蔡国和沈国的辖地,秦始皇统一后属颍川郡。多种记载证明,陈旺是于开元年间由汝南迁往江州的,此迁很可能与叔明五世孙陈兼官江州有关。陈旺、陈兼是从兄弟,当陈兼由江州官迁封丘县丞而北上赴任时,陈旺因陈兼的关系而占籍于江州德安县。据陈月海氏《陈兼生平事略》研究,“开元十六至二十二年,初官江州,在此期间,陈旺、陈昌等相继寻来江州。宋景德三年(1006)陈延赏《奏义门卑幼妄擅典卖田产状》中说:“臣先祖在唐玄宗朝因官置庄于江州德安县,后置田于各郡,历今一十五世,义聚骨肉三千余口。”所云先祖在“玄宗朝因官置庄”,当是指陈旺因陈兼的关系置庄于江州德安事,这应是唐玄宗开元十九年(731)陈旺在德安县太平乡长乐里永清村建荘的大背景。

至于《宋史·陈競传》中所云伯宣“避难泉州,……后游庐山,因居德安”,是在此一百多年后的事,伯宣是陈兼的六世孙,他到庐山实在唐武宗会昌年间(841-846),初居德化县齐集里,乾符四年(877)柳彦璋攻陷江州,伯宣因避黄巢兵乱,也转向与陈旺后人合族而共居。

由此不难看出,唐代以来的江州陈氏家族,原是由多个支派会聚、团结组合而成,各支派虽有别,但却同出于一源。

二、义门陈氏家族累世共居的特点

陈氏家族从唐玄宗开元十九年(731)在德安县太平乡建庄,到宋嘉祐七年(1062)奉敕分庄析居,在这三百余年间,陈氏家族始终处于全族公推的家长领导下生活,呈现出诸多特点。

最大的特点是在家族内部施行家族公社的公有制度。北宋淳化四年(993)宋太宗询问家长陈競:“汝义门所以义聚,何也?”競回答说:“公也。公则无私,无私方可义聚。”于是宋太宗御书了“至公无私”四字以赐之。这种至公无私的精神,在家族内部成为处理各种事务和关系的准则:族产共有,家无私财,共同劳作,平均分配,人无贵贱,诸事平等,形成了一种“堂前架上衣无主,三岁孩儿不识母,丈夫不听妻偏言,耕男不言田中苦”的既大公无私,又和谐相处的家族共产公社体制。

“耕男不言田中苦”,是指全体成员对农田共同经营、共同劳作,族有田亩按其大小分房族经营,每房族立一人管事,“量其用地广狭以次安排,弟侄各令首副管辖,共同经营。”“丈夫除令出勾当外,并付管事手下管束。逐日随管事差使执作农役,稍有不遵者,具名请家长处分科断。”由于人人参与农田耕作,而且是为本族而自觉自愿劳动,所以均不言田中苦。

“堂前架上衣无主”是指一切财产均为公有,架上衣裳也为公有,生活用品都平均分配,如“丈夫衣妆,二月中给春衣,每人各给付丝一十两。夏各给絺葛衫一领。秋给寒衣,自年四十以上及尊长各给绢一匹、绵五两。四十以下各给丝一十两、绵五两。冬各给头巾一顶。并出库司分派者。”麻鞋,每年冬至、岁节、清明三时人各给一双。草席,每年每房各给一副。妇女脂粉、针花等事,三时“仰库司专人收买给付。”

“三岁孩儿不识母,丈夫不听妻偏言”,说的是不以小家庭为活动单位,强调的是集体生活制度。如“诸房诞育男女令书时申报,则当随时上簿至排定第行,男为一行,女为一行,不以孙侄姑叔,但依所生先后排定,贵在简要。”饮食实行分班食堂制,规定“每日三时茶饭,丈夫于外庭坐,作两次:自年四十以下至十五岁者作先次,取其出赴勾当,故在前也。自年四十以上及家长同坐后次,以其闲缓,故在后也。并令新冠后生二人排布,祗候茶汤等。妇人则在后堂坐,长幼亦作两次,新妇祗侍候茶汤等。”妇人坐后堂,当然也包括十五岁以下的幼小在内,故长幼分作两次进食。

共同劳作,平均分配,在家族内部形成了一种公而无私的优良传统,人们乐于生活在这种纯朴的传统之中,没有个人私利的追求。

其次一个特点是家族内部,虽有家长、管事,均由家族会议推举产生,按家法行事,并无特权。虽有长幼、男女之别,但人无贵贱之分,人人平等,权利共享,义务共担,如《宋史·陈競传》所言:“不畜仆妾,上下姻睦,人无间言。”形成一种没有特权、没有压迫剥削、和睦友爱的平等社会。

第三是以儒家的忠孝仁义思想为指导。三百多年间,义门陈家以公字为准则,以孝义为先,不损人谋利,世以耕读为务。义门陈崇在德安旌表之初,就特别重视对子孙的教育,专设“书屋”,以训教七至十五岁童蒙。又设“东佳书堂”以备弟侄子姓有赋性聪敏者进一步深造。这些举措使全族的文化素养得到普遍的提升,使每个成员都能知书识礼,知孝明义,为整个大家族的团结友爱奠定了很好的思想基础。家族盛时,曾“有犬百余,亦置一槽共食,一犬不至,群犬亦皆不食。”家犬尚可调教如此,何况于人焉!然而至宋太宗时,家族人多,常苦乏食,诏令每岁贷粟二千石以接新熟,家长陈旭只受贷粟之半,有人劝其全受以邀善价,旭回答说:“上以旭家上千口,特以公赋赐我私家,岂可见利忘义,而为罔上之事呼!”这类处以公心、不见利忘义的行为,总是被世人传为美谈。据族谱《旧碑碎言家语》记,宋神宗时,陈襄、陈敏为忠列侯,其母刘氏虽出身贵族,被封为夫人,然而汲水、炊饭不假僮仆,均自己动手,充分反映了家内的平等平权。

至公无私的准则与儒家的忠孝仁义思想相结合,既维持了家族内的长幼尊卑有序,又维护了家族内部的团结。义门陈氏家族的发展,实际上是儒家“天下为公”大同思想指导下的一种实践,一种具有血缘关系特征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大同公社实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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